15 继承
原型链
构造函数或构造器具有 prototype 属性,对象具有 __proto__ 属性,这就是之前学习的原型。
如果构造函数或对象 A ,A 的原型指向构造函数或对象 B,B 的原型再指向构造函数或对象 C,以此类推,最终的构造函数或对象的原型指向 Object 的原型。由此形成一条链状结构,被称之为原型链。
按照上述的描述,在 B 中定义的属性或方法,可以直接在 A 中使用并不需要定义。这就是继承,它允许每个对象来访问其原型链上的任何属性或方法。
原型链是 ECMAScript 标准中指定的默认实现继承的方式。
原型链的示意结构图如下:

原型链实现继承
1 | function A(){ |
上述代码实现的示意图如下:

只继承于原型
出于对效率的考虑,尽可能地将属性和方法添加到原型上。可以采取以下方式:
- 不要为继承关系单独创建新对象。
- 尽量减少运行时的方法搜索。
根据上述方式进行更改后,代码如下:
1 | function A(){} |
原型链的问题
原型链虽然很强大,用它可以实现 JavaScript 中的继承,但同时也存在着一些问题。
- 原型链实际上是在多个构造函数或对象之间共享属性和方法。
- 创建子类的对象时,不能向父级的构造函数传递任何参数。
综上所述,在实际开发中很少会单独使用原型链。
原型式继承
所谓原型式继承,就是定义一个函数,该函数中创建一个临时性的构造函数,将作为参数传入的对象作为这个构造函数的原型,最后返回这个构造函数的实例对象。
1 | function object( o ){ |
根据原型式继承所总结的 object() 函数实现继承,如下代码示例:
1 | var person = { |
这种原型式继承要求必须具有一个对象可以作为另一个对象的基础。
上述的原型式继承,也可以利用 Object 的 create() 方法替代自定义的 object() 函数,从而实现规范化。
1 | var person = { |
值得注意的是: 原型式继承具有与原型链同样的问题。
借助构造函数
无论是原型链还是原型式继承,都具有相同的问题。想要解决这样的问题的话,可以借助构造函数(也可以叫做伪造对象或经典继承)。
这种方式实现非常简单,就是在子对象的构造函数中调用父对象的构造函数。具体可以通过调用 apply() 和 call() 方法实现。
apply() 和 call() 方法都允许传递指定某个对象的 this。对于继承来讲,可以实现在子对象的构造函数中调用父对象的构造函数时,将子对象的 this 和父对象的 this 绑定在一起。
根据上述描述,借助构造函数实现继承,如下代码示例:
1 | function SuperType(){ |
组合方式继承
组合继承,也叫做伪经典继承,指的是将原型链或原型式继承和借助构造函数的技术组合在一起,发挥二者长处的一种继承方式。
具体实现的思路就是:
- 使用原型链或原型式继承实现对原型的属性和方法的继承。
- 通过借助构造函数实现对实例对象的属性的继承。
这样,既通过在原型上定义方法实现了函数的重用,又可以保证每个对象都有自己的专有属性。
根据上述描述,组合方式继承,如下代码示例:
1 | function SuperType( name ){ |









